勞動部「僱用安定措施」113年1月1日啟動!每人最高領5萬5200元
自113年1月1日起,勞動部啟動「僱用安定措施」,透過此措施的推動穩定勞雇關係,避免雇主因經濟不景氣致虧損或業務緊縮而裁減員工。此次公告適用補貼對象包含「橡膠製品製造業」、「金屬製品製造業」、「電子零組件製造業」、「電腦、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」、「機械設備製造業」、「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」及「旅行及其他相關服務業」等七大業別。辦理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,在此期間內,若雇主與勞工協商實施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,並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,可在實施滿30天的次日起90天內向分署提出減班休息期間的薪資差額補貼。補助金額是按「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至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」與「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」的50%按月發給,最高可領5萬5千2百元。